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社会综合治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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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2.提任六级以上管理岗位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3.从管理岗位领导职务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具有副职岗位2年以上任职经历,从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具有下级正职岗位3年以上任职经历。
4.主要以专业技术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行政正职,分管业务工作的副职一般应当具有从事本行业专业工作的经历。
6.符合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对于这个条例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事业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事业单位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是在党政领导干部任用条例的基础上完善的。
事业单位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主要内容是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考察,程序,资格条件,任职免职,违规责任,纪律处分等等的方面。
第四章 晋升职务
第十七条 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
第十八条 公务员晋升职务,在规定任职资格年限内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第十九条 晋升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资格。
晋升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晋升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副乡科级职务两年以上;
(三)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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